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施工招标项目 已由 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文件 以 武数政审批[2024]4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施工招标(二次)2.2 建设地点:武邑县城区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城区内总长约22.75公里的19条道路两侧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并对欢龙渠、东排渠进行水系治理。排水管网改造主要包含更换排水管道及相关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水系治理主要包含埋设管道、渠道清淤等内容。2.4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30 00:00 至 2024-10-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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