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伊通河绿道及设施提升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百里伊通河整治工程PPP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材料 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伊通河绿道及设施提升工程
2.2 招标 编号: JLQX-CT-241122-2
2.3招标内容: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伊通河绿道及设施提升工程 绿道全段采购材料等货物一批 ,具体详见 采购需求;
2.4交货期: 具体按照招标人合同要求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及招标人相关标准 ;
2.6供货地点: 绿道全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运输 等 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 202 1 年 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时间: 202 4 年 11 月 1 日 至 202 4 年 11 月 8 日 ,每天上午 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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