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霍自然出告字〔2024〕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要求
该地块位于县经济开发区纬六路(红源大道)以南,纬七路(漫水河路)以北,拓一路(复览山路)以西。宗地代码341525009002GB00037,土地面积为25250㎡(约37.87亩),规划用途工业用地(M),土地出让年限工业50年,现状净地出让,出让起始价386.3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86.33万元,每次加价幅度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该地块标准地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1、规划指标:容积率≥1.3,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服务用地占总用地面积≤6%;
2、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税收≥15万元/亩;
3、能耗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4055吨标煤/万元;
4、环境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达标排放。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竞买。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报名申请时,出具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函文。在报名截止时拖欠县政府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允许报名参加以上地块竞买。
三、出让方式
1、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资格审查截止时的情况,确定本次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资格审查截止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只有1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2家及以上的,按拍卖方式出让;无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出让自动终止。
2、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公开出让文件的规定,竞买人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若转为拍卖方式出让,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立即进行现场拍卖,拍卖的具体时间见出让公告约定。
四、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详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土地与矿产—霍山县—招标公告,然后点击本公告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5日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五、保证金缴纳及报名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视同报名,并按竞买须知要求准备报名相关资料。申请人提交报名资料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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