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璧山区 2022 年广普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试点项目三标段 已由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以 渝农发〔2022 〕 14 号、渝农发〔 2022 〕 102 号、渝农〔 2022 〕 6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国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市农业农村委统一申报发行新增专项债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 为 重庆国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广普镇周家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通过小改大、陡改缓、坡改梯,对现有田块进行归并,建成集中连片、满足中大型农业机械进出的田块,农田宜机化率达到 100%。开展农田坡面水系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合理配套田间灌排工程,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 90%以上。根据项目区生产生活需要,合理配套田间道和生产路,实现相邻田块之间、田块与道路之间衔接顺畅、互联互通,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 100%。统筹实施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耕地质量等级达到 4.5 等以上。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668.97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441.97 万元
2.4 招标范围:
( 1 )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各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 2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11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 各投标人可选择璧山区 2022年广普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试点项目中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任一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优先按项目评标顺序确定为前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项目不再列为中标候选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指投标人在 2019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 1 个类似项目业绩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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