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农村安全饮水及配套设施工程-山塘水系治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农村安全饮水及配套设施工程-山塘水系治理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渌发改审[2022]1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资金以及本级财政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京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农村安全饮水及配套设施工程-山塘水系治理项目(第二次) 。
2.2 建设地点: 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 。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 等): 本次为工程淦田港八斗村、清溪村河段位于淦田港中、上游河段治理,通过水系改造,断面拓宽,消除现有防洪排涝的安全隐患,提高区域的防洪排涝标准,防洪标准取10年一遇,工程建筑物等级为5级。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 部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1 个标段;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04月 15日 。
2.5 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 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 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近 5 年内(指 2020 年 03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194万元及以上的山塘水系治理施工业绩;
注: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应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且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类似业绩相关指标应当按如下要求设定:水利工程招标项目从单项合同额、堤渠长度、堤渠等级、堤防级别、水库等级、坝高、排灌装机容量、泵站总装机容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水工隧洞洞径、水闸过闸流量等指标中选取不超过 2 项。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 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除不可抗力或招标 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单位正式且无在建;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信誉:
3.9.1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或国家级相关信用信息平台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2 投标人近 5 年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政办发[2024]2号文第五十九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0□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1 其他要求:不存在第二章投标须知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4〕2 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1); □综合评估法(2)。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 疑均在湖南省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 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 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4 月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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