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新圩镇天宫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新圩镇天宫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EPC)已由 华安县水利局 以 华水审【202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远达华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华安县新圩镇天宫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华安县新圩镇;
2.3. 建设规模:华安县新圩镇天宫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治理长度为9.365km,其中新建生态护岸962m,提升改造已建护岸444m,新建滨水步道1241m,防护栏杆982m,改建拦河坝5座,水塘加固1座,生态亲水工程4处,河岸绿化面积5147㎡,河岸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界桩190个,宣传牌38个。总投资约1441.80万元。
2.4.计划工期:
2.4.1设计时间要求: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
2.4.2工程施工时间要求:施工工期6个月。
2.5.招标范围:华安县新圩镇天宫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整体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的总承包。基本内容如下:
2.5.1设计工作范围:华安县新圩镇天宫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设计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和服务及质量缺陷处理等相关服务。
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包括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2.5.2采购范围:含本项目工程阶段的一切相关物资采购。
2.5.3施工范围:华安县新圩镇天宫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EPC)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材料为准。
2.5.4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
2.5.5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1设计资质: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近10年内(自2012年 1月起算)至少完成1项投资大于700万元以上安全生态水系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应提供设计合同、实施方案或初设批复。
3.4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但不包含其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30日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30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月30日北京时间09:30时前(指款项
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新圩街 2 号
电子邮箱:/
电话:13860829980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达华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红茶里55幢1单元05A室
电子邮箱:ydhs9765@126.com
电话:0596-2189765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水利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7362231、0596-73622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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