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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内河水系污染源排查治理项目-柯城区白沙区、专业市场城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清淤检测施工的交易公告[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23-01-09

一、 采购人名称: 衢州市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市区内河水系污染源排查治理项目-柯城区白沙区、专业市场城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清淤检测施工

三、 采购项目编号: qzkc2023-003

四、 采购内容:

我单位衢州市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定于2023年1月13日在衢州市白云中大道39号中央商务广场A幢329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市区内河水系污染源排查治理项目-柯城区白沙区、专业市场城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清淤检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衢州市区,本次交易范围为市区内河水系污染源排查治理项目-柯城区白沙区、专业市场城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清淤检测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审定预算价为3236564元【其中暂列金额0元(税前)】,最高限价为3236564元【其中暂列金额0元(税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招标人予以拒绝)。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活动)。
2.3本次交易接受联合体承包。
2.4以上2.1、2.2条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邀请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外企业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如有)】的原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与报价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所提供材料不能证明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3.承包商报名及报价资料的获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23年1月12日下午17:00时前,持邀请函及投标报名表到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衢州市白云中大道39号中央商务广场A幢352室)办理获取文件手续。
4.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用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带至会议现场,未成交单位当场退回,成交承包商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退回。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衢州市白云中大道39号中央商务广场A幢352,报价文件须密封。未密封的,招标人予以拒绝。
5.2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本项目承包商确定会。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并到场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5.3报价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
(1)报价文件封面
(2)资格审查表;
(3)项目部人员配备表;
(4)资格后审承诺书;
(5)报价函;
(6)表10.2.2-6投标报价;
(7)表10.2.2-11 说明(总说明);
(8)表10.2.2-12报价费用表 ;
(9)表10.2.2-13单位(专业)工程报价计算表;
(10)表10.2.2-1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1)表10.2.2-1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2)表10.2.2-17综合单价计算表;
(13)表10.2.2-1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4)表10.2.2-20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5)表10.2.2-2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6)表10.2.2-22 暂列金额明细表;
(17)表10.2.2-2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18)表10.2.2-24 材料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9)表10.2.2-25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20)表10.2.2-26 计日工表;
(21)表10.2.2-27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22)表10.2.2-29主要工日一览表;
(23)表10.2.2-30招标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主要材料价格表;
(24)表10.2.2-31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25)表10.2.2-32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26)表10.2.2-33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
(27)联合体协议
(注: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报价时可不打印,在被确定为承包商后提供)。
5.4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承包商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5.5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6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计取,规定如下:
安装:安全文明上限9.04%,下限7.4%,规费18.75%;
税金按9%计取。
5.7本工程其他暂列金额为0元(税前),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包商不得擅自变动其他暂列金额,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5.8承包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予以拒绝。
5.9公示结束后,承包商须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报价文件副本。
6.承包商的确定
6.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6.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的为第一候选承包商,依次类推(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6.3报价在最高限价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6.4第一候选承包商在公示结束7日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如未签合同,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6.5承包商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报名后获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附:1、工程量清单(报名后获取)
2、报价文件格式(报名后获取)
3、合同主要条款(报名后获取)
9.其他约定
招标人明确参考品牌的(如有),承包商应在参考品牌范围内选择某品牌采购或选用参照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在选用参照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前须向招标人报备并同意,否则施工时招标人将不予认可,并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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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锋

联系电话: 15305707858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衢州市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70-2388009

传真: /

地址: 衢州市西安路24号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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