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已由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文件以武数政审批[2024]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施工招标项目2.2 建设地点:武邑县城区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城区内总长约22.75公里的19条道路两侧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并对欢龙渠、东排渠进行水系治理。排水管网改造主要包含更换排水管道及相关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水系治理主要包含埋设管道、渠道清淤等内容。2.4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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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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